济南楼市发大招!必须全款和全款优先被明令禁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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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火爆的济南楼市中,有开发商为了一己之力,在楼盘的出售中打出了"必须全款和全款优先"的旗号。为了监督济南的楼市,有关部门就发出大招,明令禁止该项行为。

26日,济南市建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》,对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。《通知》首次明确表明,销售商品房时,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。

首先,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,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。其次,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,应提交销售方案。销售方案包括:房源信息、销售方式、付款方式、意向购房者组成(30%首付、60%首付、全款客户占比情况)。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,向社会公示。

济南市建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销售方案备案在之前的审批环节中就有,不过不是特别严格,这次对这一环节进行了明确。“主要是通过销售方案来看开发商的选房方式,比如预备了多少客户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。如果开发商预备的客户数量超过房源套数太多,那么可能就不会发售预售证,以防止开盘时发生状况。

另外,《通知》还规定,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,应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。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,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,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,并告知所有购房者。

销售商品房时,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,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,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。

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,我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,拒不整改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,向社会公示。整改完成前,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。
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开发企业,《通知》也明确表示,济南市建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,拒不整改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,向社会公示。整改完成前,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。

济南建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对于提前验资、全款优先等违规行为,只要市民举报,就会进行查处。不过他也表示,违规的认定是在政策发布之后,政策发布之前的此类行为,既往不咎。

因此,如果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此类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,可以举报至济南市建委相关部门。也可以向齐鲁晚报进行举报,线索一经查实,齐鲁晚报将与建委联动,对违规开发企业进行查处。